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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21,507.5万元收购伍荣先生、林初然先生、缪兴华先生、

朱荣兵先生、林武辉先生、叶子勇先生、张燕女士、夏宽云先生、宁

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及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久诚包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诚包装”或“标的公司”)43.015%的股权。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久诚包装43.015%的股权,伍荣先生、林初然

先生、缪兴华先生、朱荣兵先生持有久诚包装56.985%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持有标的公司 4.75%的股权,根据深交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针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和自律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姓名:林武辉

    与公司关系:林武辉先生现持有公司 38,679,999 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38.3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

司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方。

    与标的公司关系:林武辉先生现持有标的公司 4.75%的股权,为

标的公司股东之一,暨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67761203X

    住所地: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浩海路168号6-8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伍荣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印刷,包装材料、包装制品、纺织品的加
工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 伍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1131981********,系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标的

          公司总经理职务。

    2、 林初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3271972********,担任标的公司采购经理职务。

    3、 缪兴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426231979********,担任标的公司销售总监职务。

    4、 朱荣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426231985********。担任标的公司销售经理职务。

    5、 林武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16111971********。

    6、 叶子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1061965********。

    7、 张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101051966********。

    8、 夏宽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224291962********,担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9、   宁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事项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6JW2M

名称                宁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263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洁平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45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

10、 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事项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40544370G

名称               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14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唐凌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8 月 3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11、 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事项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1CW43N

名称                   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号
                        办公楼 47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伍荣

成立日期               2017 年 06 月 02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06 月 02 日至 2047 年 06 月 01 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伍荣                    2,043.6        51.09%

  2                 林初然                     262           6.55%

  3                 缪兴华                    157.2          3.93%

  4                 朱荣兵                    157.2          3.93%

  5                 林武辉                     190           4.75%

  6                 叶子勇                     190           4.75%

       宁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                                            440          11.00%
                    合伙)

  8    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0           4.50%

  9    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5.00%

 10                  张燕                      120           3.00%

 11                 夏宽云                     60            1.5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       100.00%

    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伍荣                 1,777.932     44.448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2                                        1,720.6      43.0150%
                       限公司

     3                 林初然                  227.94      5.6985%

     4                 缪兴华                 136.764      3.4191%

     5                 朱荣兵                 136.764      3.4191%

                    合计                       4,000       100.00%

    (四)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核心竞争优势

     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软包装印制及高

分子材料复合制造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分为日用化学品包

装、食品包装、宠物食品包装及工业产品的包装,2016 年底的生产

规模达到年产 4500 吨复合膜的生产能力,标的公司拥有达到国内印

刷技术领先的 10 色,8 色全电脑高速凹版印刷机、符合环保节能的

进口高速复合机、及高效高精度分切机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特殊多边

封多功能制袋机检品机等一大批优良设备,并且还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法规配备了各种先进检测仪器,对原材料、在制品及成品进行严格检

测、检验,从而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标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品质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0 和

ISO14000 认证,在软包装行业的质量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获

得市高新技术企业,市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食品生产许
可的包装 QS 认证证书及外贸进出口权,是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的企业, 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行业诚信创建企业,被推荐

为第十八届中国美容博览会领衔品牌获得第七届、第九届上海印刷大

奖银奖。

     标的公司在连续三年印刷包装行业的化妆品面膜包装袋的细分

领域中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公司产品具有软包行业技术的核心竞争

力和产品质量的领先地位,已获国家注册授权专利 22 项。标的公司

与主要的面膜品牌公司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客户中形成了

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几乎覆盖所有知名的面膜品牌。

    (五) 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10 月(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458,180.71            186,396,240.81

    负债总额          82,699,498.38            31,948,018.08

     净资产          195,758,682.33            154,448,222.73

    营业收入         233,023,737.67            176,661,416.74

    利润总额          47,929,968.17            34,905,802.98

     净利润           41,310,459.60            29,842,991.05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开元评报字【2019】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久诚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值为50,752万元。以此为依据,经双方经协商,确定标的股权

交易对价为21,507.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
含税费)。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与关联

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 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伍荣先生、林初然先生、缪兴华先生、朱荣兵先生、林

武辉先生、叶子勇先生、张燕女士、夏宽云先生、宁波行言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宁波

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甲方”)

    受让方: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的标的公司1,720.6万元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标的股权,包括标的股权项下

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标的股权未设定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

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标的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

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大写,含税)贰
亿壹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21,507.5万元,含税)将标的股权转让

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其拥有

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权利与授权,并依据中国法律具有签订

本协议所有的资格条件和/或行为能力。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甲方股权无抵押,也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股权转让的其他

情形。

    (4)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书面通知了公司其他股东,

并取得了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文件。

    (5)其保证其就本协议中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中介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与

评估报告披露信息以外的法律风险权利义务甲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其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有

关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

    (7)其已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并为各方所了解和掌握所有信

息和资料,向信息相关方进行了充分、详尽、及时的披露,没有重大

遗漏、误导和虚构。

    (8)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

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及生效后仍为真实、正确、
完整。

    (9)其保证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按时、足额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

款。

    (2)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合法拥有的资金,乙方具有完

全的支配权利。

    (3)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股权转让及有关费用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

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2、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所需资料并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

    第五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

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

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

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

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

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

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

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赔

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但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

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

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

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

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

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

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是世界包装制造和消费大国,伴随着塑料制品在日常生活中

的渗透,中国塑料包装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得益于中国化妆品行

业的迅速增长,中国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持续发展,从而使得塑料包

装产品在化妆品、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包装中的

应用在进一步扩大。

    公司本次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43.015%股权是基于整体的

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考虑,是公司在日用化学品包装、
食品包装细分领域上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实现公司在增长速度较高的

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进一步加快产业整合、实现资本增值

提供支持,同时,此次投资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依托双方丰富的

客户资源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公司租用办公所用房产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

所有,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林武辉先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三年,房屋租赁金额 55 万元/年。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

立意见:1、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43.015%股权

是基于整体的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考虑,是公司在日用

化学品包装、食品包装细分领域上的重要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进一步加快产业整

合、实现资本增值提供支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价值,为投资

者创造财富。

    2、公司已遵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

行了本次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林武辉、朱秀梅、

林秀清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为正常

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

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43.015%股权是公司基于整体的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考

虑,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

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顺新材本次收购久诚包装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收购久诚包装 43.015%股权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9】004 号《资产

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定价具有合理性。本次收购

使公司在日用化学品包装、食品包装细分领域上进行了重要布局,有

利于实现公司在增长速度较高的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产业布局,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