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21,507.5万元收购伍荣先生、林初然先生、缪兴华先生、
朱荣兵先生、林武辉先生、叶子勇先生、张燕女士、夏宽云先生、宁
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及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久诚包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诚包装”或“标的公司”)43.015%的股权。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久诚包装43.015%的股权,伍荣先生、林初然
先生、缪兴华先生、朱荣兵先生持有久诚包装56.985%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持有标的公司 4.75%的股权,根据深交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针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和自律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姓名:林武辉
与公司关系:林武辉先生现持有公司 38,679,999 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38.3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
司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方。
与标的公司关系:林武辉先生现持有标的公司 4.75%的股权,为
标的公司股东之一,暨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67761203X
住所地: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浩海路168号6-8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伍荣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印刷,包装材料、包装制品、纺织品的加
工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 伍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1131981********,系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标的
公司总经理职务。
2、 林初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3271972********,担任标的公司采购经理职务。
3、 缪兴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426231979********,担任标的公司销售总监职务。
4、 朱荣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426231985********。担任标的公司销售经理职务。
5、 林武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16111971********。
6、 叶子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1061965********。
7、 张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101051966********。
8、 夏宽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224291962********,担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9、 宁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事项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6JW2M
名称 宁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263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洁平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45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
10、 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事项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40544370G
名称 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14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唐凌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8 月 3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11、 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事项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1CW43N
名称 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号
办公楼 47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伍荣
成立日期 2017 年 06 月 02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06 月 02 日至 2047 年 06 月 01 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伍荣 2,043.6 51.09%
2 林初然 262 6.55%
3 缪兴华 157.2 3.93%
4 朱荣兵 157.2 3.93%
5 林武辉 190 4.75%
6 叶子勇 190 4.75%
宁波行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 440 11.00%
合伙)
8 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0 4.50%
9 宁波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5.00%
10 张燕 120 3.00%
11 夏宽云 60 1.5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 100.00%
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伍荣 1,777.932 44.448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2 1,720.6 43.0150%
限公司
3 林初然 227.94 5.6985%
4 缪兴华 136.764 3.4191%
5 朱荣兵 136.764 3.4191%
合计 4,000 100.00%
(四)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核心竞争优势
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软包装印制及高
分子材料复合制造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分为日用化学品包
装、食品包装、宠物食品包装及工业产品的包装,2016 年底的生产
规模达到年产 4500 吨复合膜的生产能力,标的公司拥有达到国内印
刷技术领先的 10 色,8 色全电脑高速凹版印刷机、符合环保节能的
进口高速复合机、及高效高精度分切机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特殊多边
封多功能制袋机检品机等一大批优良设备,并且还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法规配备了各种先进检测仪器,对原材料、在制品及成品进行严格检
测、检验,从而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标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品质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0 和
ISO14000 认证,在软包装行业的质量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获
得市高新技术企业,市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食品生产许
可的包装 QS 认证证书及外贸进出口权,是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的企业, 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行业诚信创建企业,被推荐
为第十八届中国美容博览会领衔品牌获得第七届、第九届上海印刷大
奖银奖。
标的公司在连续三年印刷包装行业的化妆品面膜包装袋的细分
领域中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公司产品具有软包行业技术的核心竞争
力和产品质量的领先地位,已获国家注册授权专利 22 项。标的公司
与主要的面膜品牌公司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客户中形成了
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几乎覆盖所有知名的面膜品牌。
(五) 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10 月(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458,180.71 186,396,240.81
负债总额 82,699,498.38 31,948,018.08
净资产 195,758,682.33 154,448,222.73
营业收入 233,023,737.67 176,661,416.74
利润总额 47,929,968.17 34,905,802.98
净利润 41,310,459.60 29,842,991.05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开元评报字【2019】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久诚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值为50,752万元。以此为依据,经双方经协商,确定标的股权
交易对价为21,507.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
含税费)。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与关联
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 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伍荣先生、林初然先生、缪兴华先生、朱荣兵先生、林
武辉先生、叶子勇先生、张燕女士、夏宽云先生、宁波行言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旦瑞产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宁波
荣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甲方”)
受让方: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的标的公司1,720.6万元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标的股权,包括标的股权项下
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标的股权未设定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
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标的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
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大写,含税)贰
亿壹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21,507.5万元,含税)将标的股权转让
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其拥有
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权利与授权,并依据中国法律具有签订
本协议所有的资格条件和/或行为能力。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甲方股权无抵押,也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股权转让的其他
情形。
(4)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书面通知了公司其他股东,
并取得了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文件。
(5)其保证其就本协议中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中介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与
评估报告披露信息以外的法律风险权利义务甲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其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有
关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
(7)其已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并为各方所了解和掌握所有信
息和资料,向信息相关方进行了充分、详尽、及时的披露,没有重大
遗漏、误导和虚构。
(8)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
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及生效后仍为真实、正确、
完整。
(9)其保证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按时、足额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
款。
(2)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合法拥有的资金,乙方具有完
全的支配权利。
(3)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股权转让及有关费用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
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2、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所需资料并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
第五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
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
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
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
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
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
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
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赔
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但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
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
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
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
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
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
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是世界包装制造和消费大国,伴随着塑料制品在日常生活中
的渗透,中国塑料包装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得益于中国化妆品行
业的迅速增长,中国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持续发展,从而使得塑料包
装产品在化妆品、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包装中的
应用在进一步扩大。
公司本次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43.015%股权是基于整体的
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考虑,是公司在日用化学品包装、
食品包装细分领域上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实现公司在增长速度较高的
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进一步加快产业整合、实现资本增值
提供支持,同时,此次投资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依托双方丰富的
客户资源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公司租用办公所用房产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
所有,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林武辉先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三年,房屋租赁金额 55 万元/年。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
立意见:1、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43.015%股权
是基于整体的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考虑,是公司在日用
化学品包装、食品包装细分领域上的重要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进一步加快产业整
合、实现资本增值提供支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价值,为投资
者创造财富。
2、公司已遵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
行了本次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林武辉、朱秀梅、
林秀清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为正常
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
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43.015%股权是公司基于整体的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考
虑,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
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顺新材本次收购久诚包装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收购久诚包装 43.015%股权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9】004 号《资产
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定价具有合理性。本次收购
使公司在日用化学品包装、食品包装细分领域上进行了重要布局,有
利于实现公司在增长速度较高的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产业布局,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