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8-09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以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其中 2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
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
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张茂
华、张丕勇、李强、罗锐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魏玮因当前担任公司监事一
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5 人共计持有的 9 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经调整的回购价格为 12.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836.25 万股变更为 23,827.25
万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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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0 人,可申请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94.1 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23,836.25
万股的 0.8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并另行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原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沟通反馈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调整后)》。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
议,决定取消公司原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周二)下 午 14:00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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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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