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邵怀宗)2019-04-2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邵怀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18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6 次,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提
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列席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3 1 0 0 否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报告期内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并
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
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
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
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
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一)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
格等进行审核,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独立建议,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邵怀宗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