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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易盛: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10-10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2-04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2 年 7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网共享平台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
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任何问题。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
并报表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本次
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