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昊志机电: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19-02-2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南京证券”)作为广州市
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昊志机电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 32,952,669 股 股 份 , 发 行 价 格 为 8.24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71,529,992.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474,483.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57,055,508.91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对

                                          1
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投资总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1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0,705.55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25,705.55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
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昊志机电本次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昊志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2
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南京证券对昊志机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传杨                     张 睿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2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