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9-01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8日以邮件、短
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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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
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
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5,274.87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试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快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约 1.8 亿元投资建
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禾丰智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续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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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32,952,669 股,
公司总股本由 251,036,420 股变更为 283,989,08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51,036,420
元变更为 283,989,089 元,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及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0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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