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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志机电:关于拟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9-017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的试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快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昊志机
电”)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二期),拟投资总额约 18,000 万元,项目将根据实际进展分期投
入,最终项目开支以实际投资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并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续
具体事项。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二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本次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不涉及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二期)。

    2、项目实施主体: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禾丰路以南。

    4、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建设,占地面积约 9,608 平
方米,建设内容为试生产用房。

    5、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项目将根据实际进展分期投入,
最终项目开支以实际投资为准。

    6、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符合我国当前
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试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快速有效满
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二期)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将根据实际进展分期投入,
公司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
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
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除此之外,公司本次投资建设事项还涉及备案、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受到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方
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董事会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试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快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约
1.8 亿元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
全权负责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续具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试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快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约 1.8 亿元投资建设禾
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禾丰智能制
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续具体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试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快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二期),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
期)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续具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