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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志机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0-07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汤丽君女士

    2、副董事长:汤秀清先生

    3、非独立董事: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韩守
磊先生、陈文生先生。

    4、独立董事:高永如先生、陈惠仁先生、郑建江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汤丽君女士、高永如先生、郑建江先生组成,由高永如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汤秀清先生、高永如先生、陈惠仁先生组成,由高
永如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汤秀清先生、郑建江先生、陈惠仁先生组成,由郑建江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

    4、发展战略委员会由汤秀清先生、郑建江先生、陈惠仁先生组成,由汤秀
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彬先生、程振涛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汤志彬先生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
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
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秀清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周晓军先生和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肖泳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聘任徐汉强先生为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
如下:

    1、总经理:汤秀清先生

    2、副总经理: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周晓军先生和王伟先生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徐汉强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
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肖泳林先生、徐汉强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0-62868399

    传真:020-62868320-8884

    邮箱:zqswb@haozhihs.com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62868399

    传真:020-62868320-8884

    邮箱:zqswb@haozhihs.com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

    六、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汤秀松先生和高建明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
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国强先
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汤秀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78,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5%;任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6,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3%;高建
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汤秀松先生和任国强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
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韩守磊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守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
    上述各位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
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7 月 28 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汤丽君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4 月出生,毕业
于香港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3-1995 年任雄龙集团保税区分
公司经理;2001 年至 2012 年 5 月任广州市永大可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5 年至 2012 年 1 月任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2 月起
至今兼任安阳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6 月起至今兼任昊志国际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8 月起至今兼任广州市昊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2018 年 2 月起至今兼任昊志控股有限公司及广州市昊志影像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汤丽君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汤丽君女士持有公司 27,156,6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9.56%,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阳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汤
丽君女士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汤秀清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汤秀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 12 月出生,毕
业于香港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汤秀清先生于 2000 年及 2005
年先后创立了广州市永大可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先后从事贸易及电主轴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2006 年 12 月本公司成立后,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经营全部电主轴相
关业务陆续投入公司经营。汤秀清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并自 2009 年受让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51%股权后,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11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兼任安阳市昊聚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起至今兼任安阳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昊志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广州市昊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 月起至今兼任广州市昊
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昊志生物国际(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汤秀清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汤秀清先生持有公司 86,726,79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4%,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阳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为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汤秀清先生除与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暨公司董事长汤丽君女士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雷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1999 年以来先后任职于东莞市先锋信泰、深圳摩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深
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研发总监,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职务,2016 年 8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7 年 10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显
隆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雷群先生持有公司 109,1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群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肖泳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 4 月出生,毕业
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7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曾
任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曾被评为花东镇“优秀共产
党员”,“2007 年度广州市青年岗位能手”;2010 年 10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并于 2013 年 2 月辞去
财务总监职务,2015 年 10 月重新兼任财务总监。2017 年 10 月起至今兼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兼任安
阳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广州市昊志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5 月起至今任 Novavision Group Spa 董事长;肖泳林
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肖泳林先生持有公司 113,1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泳林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韩守磊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 11 月出生,毕
业于南昌航空大学,工学(机械电子)硕士,在国内核心期刊共发表论文七篇。
2002 年 8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昌河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三十四车间技术员、工程
师等;2005 年至 2008 年就读工学(机械电子)硕士学位。2008 年 6 月至今就职
于本公司,先后任技研部高级工程师、技研部副经理、技研部副总监,现任机器
人事业部总经理。2018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韩守磊先生持有公司 5,6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
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守磊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陈文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 6 月出生,毕业
于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东
莞市科隆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
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8 月起至今担任东莞市鑫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长,2020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广州合军精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陈文生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陈惠仁先生,1954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
年 8 月毕业于沈阳机电学院(现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5 年 12 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机械制造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曾任沈阳第一机床厂室主任、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实施办主任、技术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沈阳第一机床厂总经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
任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高级顾问、部主任;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中国
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
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惠仁先生自 2017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惠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高永如先生,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7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专业(现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 年 3 月毕业于东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
学位。2016 年毕业于河海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
经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南京银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南京银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博力健身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湖滨金陵饭
店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至今历任江苏鑫瑞德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监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江苏晟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江苏晟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专
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利民纸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永如先生自 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永如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高永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郑建江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学位。1989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士学位。2003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
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 年 5 月毕业于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比较法
硕士学位。
    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法律顾问、法律
室主任;1994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广东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广东省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 年 12 月
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深圳市海斯比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兼任深圳市淑女屋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建江先生自 2017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建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程振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1981年11月出
生,毕业于郑州大学,学历本科。2005年8月至2007年7月,任广州市海鸥卫浴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专员。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任上海奇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
州分公司设备工程师。2007年7月起至今,先后任公司技研部产品设计工程师、
技研部副经理、技研部经理,现任公司技研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程振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程振涛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71 年 1 月
出生,毕业于航空航天工业部国营 370 厂兰翔技校设计系,大专学历。1990 年
至 1994 年任航空航天工业部国营 370 厂常州市兰翔机械厂红梅分厂技术员,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州市大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生管课主管,2006 年起至今,先后
任公司制造课副经理、经理,现任维修事业部总经理,2017 年 7 月起至今担任
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彬先生持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彬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汤志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 11 月出生,毕
业于岳阳大学文秘专业,大专学历。1994 年 5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湖南三雄文
体用品公司生产主管,1997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自主创业;2007 年 2 月至今,
先后任公司营销部区域经理、苏州办经理和营销部副总监,并于 2015 年 2 月被
推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 年 5 月被推选为监事会主席,现担任本公司监
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营销部总监。2018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
司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汤志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汤志彬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3、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汤秀清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2)雷群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3)肖泳林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简历。


       (4)周晓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 10 月出生,毕
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系,本科学历。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
东莞市科隆电机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营销部总监,2012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
东莞市科隆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
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至本公告日,周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周晓军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5)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会计师职称。1997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财务副科
长、科长。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审计局广
州分局,担任副处长、处长。2017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王伟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4、其他人员简历

       徐汉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
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6 年至今任职
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至本公告日,徐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徐汉强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