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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邑股份”
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邑股份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18)1819 号
《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54,874,134.30 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9,948,577.15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26,740.8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40,111,2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
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股本
规模,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
有利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是相匹配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
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运行和
监督执行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
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
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内容完备,真实客观地反应了上述情况。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专业
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
计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四、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
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
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该
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
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4,648.29 万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
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 4,648.2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   关于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 68,000 万或等值外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 昆                徐正松               王晓明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