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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6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邑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邑股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累计和当期也无对
外担保事项发生。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准则
修订而作出的,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浩                  林云松               倪得兵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