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5-14
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在自查
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9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股
票交易行为,具体如下:
买卖 合计变更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类别 买卖日期
方向 (股)
2020/11/11 至 2021/3/26 买入 5,500
1 杨志军 中层管理人员
2020/11/10 至 2021/4/20 卖出 1,800
2021/2/25 买入 100
2 曹彦学 中层管理人员
2021/3/1 卖出 100
2020/12/30 至 2021/2/18 买入 8,700
3 王思翔 中层管理人员
2020/12/31 至 2021/3/9 卖出 8,700
2021/2/1 至 2021/3/23 买入 1,800
4 张兴武 核心骨干
2021/3/16 卖出 500
2021/1/11 至 2021/4/15 买入 61,700
5 田霞 核心骨干
2021/4/19 卖出 4,000
2021/1/11 买入 2,100
6 杨世朝 核心骨干
2021/2/24 卖出 2,100
2020/11/6 至 2021/1/7 买入 10,200
7 邓华波 核心骨干
2020/11/3 至 2021/1/8 卖出 16,300
2020/10/26 至 2021/4/23 买入 94400
8 顾广东 中层管理人员
2020/11/3 至 2021/4/22 卖出 86400
9 黄辉 中层管理人员 2021/2/10 至 2021/4/22 买入 18,200
经核查,根据上述 9 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确认其本人在自查期间进行的
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是因为看好公司
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上述人员中,顾广东和
黄辉均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一日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谨慎考虑,该
二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放弃其本次获授的相应权
益份额。
三、结论意见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
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