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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2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邑股份”或“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天邑股份拟在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
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以及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 1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
保,也不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倪得兵                     林云松                      黄浩




                                                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