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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7-03-13  

						 证券代码: 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7-004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81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87%;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774,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川金诺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0,01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92 号《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3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93,360,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为 70,0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350,000,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0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川金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川金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作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川金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川金诺并公告,转让价格不
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且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持有股份的
80%。”

        深圳昊天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相关减持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进行
监督,如有违反相关承诺,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81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7%;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774,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2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0 名,法
人股东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深圳昊天股权基金
  1                           5,010,000      5,010,000        2,810,000   注1
            管理有限公司
  2            陈启智         1,564,795      1,564,795        1,564,795
  3            陈善林            31,296         31,296           31,296
  4            陈泽明         1,564,795      1,564,795        1,424,795   注2
  5            陈泽秀         1,564,795      1,564,795        1,564,795
  6            杜茂云            28,166         28,166           28,166
  7             李磊             31,296         31,296           31,296
  8            刘刚伟            31,296         31,296           31,296
 19            刘和明         1,564,795      1,564,795        1,009,795   注3
 10             吕东             15,648         15,648                0   注4
 11             吕坤             31,296         31,296           31,296
 12            彭诗淑            46,944         46,944           46,944
 13            邱雪栋         1,251,836      1,251,836          651,836   注5
 14            屈章俊           28,166        28,166          28,166
 15            沈明江           31,296        31,296          31,296
 16            孙位成          312,959       312,959          78,240   注6
 17             吴莽            31,296        31,296          31,296
 18            赵大炜           31,296        31,296          31,296
 19            周永祥           28,166        28,166          28,166
 20            朱敏贞           54,768        54,768          54,768
 21            訾洪德        1,564,795     1,564,795       1,264,795   注7
          合   计           14,819,700    14,819,700      10,774,333
       注 1:股东深圳昊天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01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7%,其中 2,2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流通上市。
       注 2:股东陈泽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64,79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68%,
其中 140,000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流通上市。
       注 3:股东刘和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64,79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68%,
其中 555,000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流通上市。
       注 4:股东吕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64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017%,其
中 15,648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流通上市。
       注 5:股东邱雪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251,83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34%,
其中 600,000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流通上市。
       注 6: 股东孙位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12,95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0.34%,
其在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每年可流通数额不得超过 25%,本年可流通数额为
78,240 股。
       注 7:股东訾洪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64,79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68%,
其中 300,000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流通上市。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川金诺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