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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06-01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7-02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昊天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截止至本公告日,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5,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该股份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川金诺总股
 本的 0.54% (若此期间川金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将不低于川金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价格,若此期间川金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 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
让的,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川金诺并公告,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
发行价,并且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持有股份的 80%。”
(二)截至公告日,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1、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川金诺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期间,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川金诺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川金诺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昊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减持川金诺公司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