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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7-02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或“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收到公司监事孙位成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孙位成
        2、截至本公告日,孙位成先生共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12,959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 0.34%,2017 年 3 月 15 日解除限售,可流通股份数额为 78,24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78,240 股,即不超过川金诺总股本
 的 0.084%(若此期间川金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将不低于川金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价格,若此期间川金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 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川金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孙位成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1、孙位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川金诺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孙位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川金诺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影响川金诺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孙位成《关于减持川金诺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