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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7-05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以现
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认为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并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
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60 号)。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