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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0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 2017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

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

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

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一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对

外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17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及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签订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投资协议的提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包含以下

子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用途 7)、限售期 8)、滚

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说明及填补措施

和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17 年度公司的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

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

和审核,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17 年度

内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

财务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情况

    2017 年公司关联交易在预计范围之内,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7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

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

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18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

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围绕公司的

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财务审计,积极介入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