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8-066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8 年 1 月 4 日,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上述决议议案自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 2018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3 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
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六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上述决议议案的有效期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
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六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
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