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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鉴证报告2019-03-1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1-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

                                                           XYZH/2019KMA2001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川金诺”)
管理层编制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昆明川金诺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编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保证上述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以
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昆明川金诺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
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昆明川金诺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昆明川金诺截至报告编制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昆明川金诺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昆明川金诺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8]1468 号”文《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实际发行 7,166,122.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2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999,961.7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2,451.9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8,857,509.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出具 XYZH/2019KMA2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68 号”文《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投资建设湿法磷酸净化及精
细磷酸盐项目。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项目投资总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                 金额
 1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                 85,000.00            14,885.75
合计                                                85,000.00            14,885.7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
分募投项目。在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                 入金额
 1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               14,885.75                 8,180.76
合计                                              14,885.75                 8,180.76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需经本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