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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4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 2018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

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

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

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一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

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7、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关联担保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

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修订稿)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

易的情况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18 年度公司的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

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

和审核,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18 年度

内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

财务报告和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情况

    2018 年公司关联交易在预计范围之内,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及其配偶姚利红出具个

人反担保承诺书,对公司“2013 年云南中小企业集合债”所形成的 7,000 万元债

务向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的反担保。

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而未清偿导致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代为实际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担保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

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

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18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

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围绕公司的
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财务审计,积极介入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