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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2-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明川金
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川金诺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昆
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
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本次发行的股份。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46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650,000 股新股。
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3、非公开发行及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2 月,公司分别向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德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刘和明 3 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7,166,122 股,发行价格为
21.49 元/股,集资金总额为 153,999,961.78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42,451.93 元(不
含税,其中包括保荐承销费 3,632,074.57 元;审计费 850,000.00 元;律师费
660,377.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857,509.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永中和
XYZH/2019KMA20003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与其认购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6,928       12
  2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38,529       12
  3       刘和明                                        930,665       12
                      合计                            7,166,122       1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93,360,000 股增加为

100,526,122 股。
      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526,12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44,704,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
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刘和明承诺:本公司/本人本次认购的川金诺股
份,在该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
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286%;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28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三名认购对象: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和明,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526,122 股的 7.1286%;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发行对象
号                                             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6,928      3,396,928            3,396,928
2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38,529      2,838,529            2,838,529
3    刘和明                                      930,665            930,665          930,665
                   合计                         7,166,122      7,166,122            7,166,122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川金诺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44,704,493    44.47%           -    7,166,122      37,538,371     37.34%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7,538,371    37.34%           -            -      37,538,371     37.34%
首发后限售股         7,166,122     7.13%           -    7,166,12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55,821,620    55.53%   7,166,122            -      62,987,742     62.66%
通股
三、总股本         100,526,122 100.00%             -            -     100,526,122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股东
的有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川金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伟洲                         吴婉贞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