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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2-24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0-01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286%;本
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实 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 为 7,166,122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
7.128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昆
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
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本次发行的股份。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8 年 9 月 28 日,川金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68 号)核准批文,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65 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有效。
    3、非公开发行及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2 月,公司分别向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德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刘和明 3 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7,166,122 股,发行价格为
21.49 元/股,集资金总额为 153,999,961.78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42,451.93

元(不含税,其中包括保荐承销费 3,632,074.57 元;审计费 850,000.00 元;律
师费 660,377.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857,509.85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永中
和 XYZH/2019KMA20003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与其认购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6,928      12

2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38,529      12

3      刘和明                               930,665        12

                   合计                     7,166,122      12

    注: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具体认购对象为: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颐和精选定增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具体认购对象为: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德盛世 3 号定增投
资私募基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93,360,000 股增加为
100,526,122 股。
    截止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526,122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为 44,704,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7%。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
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刘和明承诺:本公司/本人本次认购的川金诺股
份,在该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截止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
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286%;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28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三名认购对象: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和明,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66,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526,122 股的 7.1286%;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发行对象
号                                  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市流通数量

      共 青 城胜 恒投 资管 理
1                                 3,396,928       3,396,928            3,396,928
      有限公司

      上 海 含德 股权 投资 基
2                                 2,838,529       2,838,529            2,838,529
      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刘和明                       930,665            930,665            930,665

             合计                 7,166,122       7,166,122            7,166,122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川金诺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44,704,493 44.47%     -       7,166,122 37,538,371 37.34%
股
高管锁定股                  37,538,371 37.34%     -              -    37,538,371 37.34%
首发后限售股                7,166,122    7.13%    -       7,166,12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821,620 55.53% 7,166,122          -    62,987,742 62.66%
三、总股本                  100,526,122 100%      -              -    100,526,122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
关股东的有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川金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