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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0-034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为:截至分红派息登记日的总股本 100,526,122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 1.6 元(含税),共 16,084,179.52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0,157,836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30,683,958 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526,12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526,12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0,683,95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4 月 16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38,371 37.34%       11,261,511   48,799,882    37.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987,751 62.66%       18,896,325   81,884,076    62.66%

    总股本       100,526,122 100.00%   30,157,836   130,683,958 10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0,683,958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5572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 A 座 10 楼昆明川金诺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宋晨
咨询电话:0871-67436102
传真电话:0871-67412848
十、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