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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08-28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0-063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董事会秘书宋晨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书面
记名的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并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60、2020-06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
易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存在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广西川金诺”)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防城港支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该担保事项尚未履行完毕。经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认真
核查,监事会认为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广西川金诺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
    (3)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①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西川金诺向北部湾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公
司及控股股东刘甍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由广西川金诺以自
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②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 7,500 万元(柒仟伍佰万元)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及其配偶姚
利红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
    ③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华夏银行申请人民币 16,000 万元(壹亿陆仟万元)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申请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及
其配偶姚利红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反担保
的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履行完毕。经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认
真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
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本届监事会
提名洪华先生、毕兴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个人
简历详见附件 1),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6)。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洪华先生: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92年8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四川绵竹市针织厂;1999年7月
至2006年12月就职于贵州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起
任川金诺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7年9月15日任昆明川金诺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7年9月15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毕兴发先生:男,出生于1980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中专学历。2001年7月毕业于云南省畜牧兽医学校;2011年3月至今,
就职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在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