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川金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9-1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魏家贵先生、张和金先生、李磊先生、周永祥先生、黄海先生、
宋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本人的职位要求。聘任的董
事会秘书宋晨女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审查。
    2、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
    经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同意聘任魏家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和金先生、
李磊先生、周永祥先生、宋晨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海先生为财务总监,宋晨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龙超   李小军   刘海兰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2020年9月1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