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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1、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8]1468 号”文《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7,166,122.00 股股份,发行
价格为每股 2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999,961.78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人民 币 5,142,451.93 元( 不含 发行 费用的 可抵 扣增 值税 进项税额
257,547.1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857,509.85 元,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 XYZH/2019KMA20004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
的认购资金到位。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
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川金诺”),公司、广
西川金诺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
城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由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2260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680,000 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8,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25,591.76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91,208.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7,974,408.24 元,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 XYZH/2020KMAA200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
资金到位。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公
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川金诺”)以及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与各开
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54,883.26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投资于“湿法
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                              85,000.00              54,883.26
                  合计                                  85,000.00             54,883.26

       2、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                            85,000.00             25,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合计                                  85,000.00             36,800.00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目投资总额为 85,000.00 万元,截至目前,
公司“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使用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14,885.75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使用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继续
投向该项目。

         三、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
 1                                 2021 年 3 月 15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盐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募投项目的土建、厂房建设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都在如期进行中,
项目延期原因如下:

       2020 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安
装、调试、验收周期均有所延长。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基于
严谨的判断,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

         四、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
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
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战略规划。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
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
精细磷酸盐项目”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投入完成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的决定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董事会同意对募投
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的投入完成期延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
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投入完成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的决定,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将“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
盐项目”投入完成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
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投入完成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的决定未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湿
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的投入完成期延长。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川金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