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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

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

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

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一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3.1、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

       13.2、发行规模

       13.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4、债券期限

       13.5、债券利率

       13.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7、担保事项

       13.8、转股期限

       13.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3.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3.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3.12、赎回条款

       13.13、回售条款

       13.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3.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3.18、募集资金用途
     13.19、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13.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 7,500 万元(柒仟伍佰万元)综合授

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人民币 16,000 万元(壹亿陆仟万元)综合
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总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

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

的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1.1、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1.2、债券利率

        1.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1.4、到期赎回条款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八)、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20 年度公司的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同时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

和审核,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0 年度

内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2020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担保    担保额                                      月 31 日担保是
序号                   担保起始日         担保方式
       方      度                                        否已履行完毕

                                     刘甍先生为公司无偿
                    2019 年 09 月 04
 1    刘甍   20,000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 否
                    日
                                     保
                                     刘甍先生为公司无偿
                    2020 年 07 月 10
 2    刘甍   7,500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 否
                    日
                                     保
                                     刘甍先生为公司无偿
                    2020 年 07 月 10
 3    刘甍   8,000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 否
                    日
                                     保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川金诺”)

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行(以下简
称“广西北部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控股股东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刘甍签订《保证合同》,对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取得广西北部湾银行 2 亿元

长期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担保事项尚处于担保履行中。

    (2、)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出具最高额不可撤

销担保书,对公司取得招商银行 7,500 万元综合授信所涉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担保事项尚处于担保履行中。

    (3、)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观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已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签署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刘甍先生及其配偶姚利红女士拟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事宜中的

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 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及其

配偶姚利红女士将就上述金额向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担保事项尚处于担保履行中。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

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

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

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围绕公司的

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财务审计,积极介入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