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59,640,9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37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 资者”)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65,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3 %。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55,475,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5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4,165,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 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8、《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59,638,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6%;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刘甍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 意10,495,907股,占 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09%;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