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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1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58,995,5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43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
资者”)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19,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34%。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55,475,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5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3,519,8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3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
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刘甍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52,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19,8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995,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19,8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58,995,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19,8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995,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