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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金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金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9.09 元/股)的 130%。后续可能
会触发“金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注意“金诺转债”投资风险。


一、“金诺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260 号文”核准,昆明川金
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36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6,800 万元。 经
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1 月 0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诺转债”,债券代码“123069”。 根据《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金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9.15 元/股。 因公
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金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调整为 19.09 元/股。
二、“金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金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金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9.09元/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金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
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含税)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金诺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金诺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871-67436102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