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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
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
下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66)、《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