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的规定编制了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2021年半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1468号”文《关于核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 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19年1月,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66,1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9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999,961.78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849,999.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149,962.74元,该募集资金于2019年1月30日存入了 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呈贡新区支行开立的871903328710602账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已 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 对 以 上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XYZH/2019KMA2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10,377.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8,857,509.85元(加回主承 销商承销保荐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217,924.47元)。 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20]2260号”文《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368万 张,期限6年。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68,000,000.00元,扣除 1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承销保荐费用7,480,000.00元(含税)后(前期已支付1,000,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60,520,000.00元,该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2日存入了公司在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开立的24219401040019280及24219401040019298账 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2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公司自行支付 的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2,545,591.76元后(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91,208.24元),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7,974,408.24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项目 金额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48,857,509.85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144,269.95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81,807,609.66 减:手续费支出 3,269.27 加:利息收入 97,713.67 减: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74.64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0.00 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KMA20010 号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公司2019年3月对已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8,180.76万元进行了置换。 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 金额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净额 357,974,408.2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5,684,178.45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17,757,929.19 减:手续费支出 5,177.17 加:利息收入 385,795.33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5,798,559.36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19,114,359.40 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0KMAA20017号的 《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公司对已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117,757,929.19元进行了置换。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 查意见》,公司对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增资250,000,000.00元(其中使用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47,974,408.24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将募集资金以 增资方式投入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 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2019年1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9年3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0年3月,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1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 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 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0年11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金 额为0.00元。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防城港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 储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4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昆明川金诺化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4219401040019280 35,516.91 股份有限公司 司昆明东川区支行 昆明川金诺化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4219401040019298 4,262,597.5 股份有限公司 司昆明东川区支行 广西川金诺化工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 660000009238100038 有限公司 城港分行 广西川金诺化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5050165958800001093 14,816,244.99 有限公司 司防城港分行 合计 19,114,359.4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无。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6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表 1-1: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885.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95.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现的效益 更)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 2022 年 3 月 否 14,885.75 14,885.75 14,895.19 100.06% 593.76 否 否 磷酸盐项目 15 日 合计 14,885.75 14,885.75 14,895.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基于广西川金诺增资事项完成后,其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 施方式调整情况 见,明确表示同意公司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2.2020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1、截止 2019 年 1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湿法磷酸净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及精细磷酸盐项目”部分项目进行先期建设,预先投入金额共计 81,807,609.66 元,根据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885.7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累 用途及去向 计收入 9.44 万元,募投项目使用 14,895.19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74.64 元转为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生产期 14 年,项目投资回收期 6 年,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一期工程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并实现效益,二期尚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 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附表 1-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797.4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28.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924.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项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更)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 否 24,797.44 24,797.44 11,568.42 23,344.21 94.14% 2022 年 3 月 15 日 930.56 否 否 磷酸盐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000.00 11,000.00 4,160 10,579.86 96.18% 合计 35,797.44 35,797.44 15,728.42 33,924.07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3 月 15 日延期至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022 年 3 月 15 日。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2020 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周期均 (分具体项目) 有所延长。项目一期工已于 2021 年 6 月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9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湿法磷酸净化及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细磷酸盐项目”部分项目进行先期建设,预先投入金额共计 117,757,929.19 元,根据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报告期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797.44 万元,截至报告期,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累计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1,775.79 万元,募投项目使用 11,568.4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579.86 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 用途及去向 金 1,911.43 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 分行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生产期 14 年,项目投资回收期 6 年,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湿法磷酸净化及精细磷酸盐项目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并 实现销售收入,二期工程尚处建设期未投入使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