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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11-09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2-06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让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秋霞女士,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 95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2 年度,董事会将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
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
商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的审计
服务过程中,独立、 公正、专业,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
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