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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09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召
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
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
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及
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治理体
系,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
次修订事项。


    独立董事:
    龙超   李小军 刘海兰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