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川金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4-0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明
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川金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
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远期
结售汇交易业务。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
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只限于从事与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前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
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
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保护正
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
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
措施可行有效。
    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降低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
的远期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
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
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必
须遵循锁定收益,规避风险的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
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结售汇交易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等做
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将会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
涉及的市场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
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维护公司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
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防范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对维
护公司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针对远
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
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
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光                     刘建宏




                                       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