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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07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3-014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 199,405,305.5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
公司 2022 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940,530.55 元,加年初未分
配 利 润 515,073,660.40 元 , 减 去 2022 年 实 施 分 配 2021 年 度 分 红 金 额
29,958,813.20 元,公司 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664,579,622.15 元。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未来 12 个月存在重大投资
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
中,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必要性
    1、未来预计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因公司新能源项目进入建设期,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预计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且超过 4.6 亿
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
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
行的证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时间为股息、红利发放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实施完毕时间为除权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为尽力保障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二)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
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股东
长远利益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过
程中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
康发展。
    公司自 2016 年 3 月上市以来,已连续 6 年实施现金分红。待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
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
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的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
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使用
需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