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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奥传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18-12-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奥
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在原已审议通过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基础上,拟再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即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原已审议通过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基础上,拟再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
元(即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已审议通过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拟再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即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投资期
限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即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江苏奥
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就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苏奥传感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履行了(或准备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苏奥传感本次增加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即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
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国金证券对苏奥传感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乐真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