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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奥传感: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2  

						                                                   苏奥传感 2019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3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祥园路158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 李宏庆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苏奥传感 2019 年公告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006,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1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006,4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13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06,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苏奥传感 2019 年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06,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马泉律师、张梦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