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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奥传感: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8  

						                                                      苏奥传感 2019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上述通知公司须按要求自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报表格式。此事项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但不影响公
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2、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
《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的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苏奥传感 2019 年公告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财务报表列示发生了相应变
化,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
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收到的税务部门返还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作为其他与日常
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1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列
示 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仅影响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
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总资产、负
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苏奥传感 2019 年公告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合
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