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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41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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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汤同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之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郑之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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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51,464,359.30                    212,439,199.72                       11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9,441,144.33                    193,740,879.37                       121.6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3,986,312.86                 46.33%           104,378,032.34                  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1,997.74                 -22.79%           35,301,542.04                -15.1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263,567.74                 -32.70%           33,437,564.07                -18.8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136,940.23                -69.1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58                  -32.63%                    0.6846              -25.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58                  -32.63%                    0.6846              -25.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                  -4.21%                    10.87%              -14.1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78,6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7,9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491.7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013.76

合计                                                                           1,863,977.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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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环境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下游客户为各类智能化、自动化加工设备制造商。下游行业对本
行业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本行业的市场空间。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国内宏观
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运动控制设备制造行业需求不振的影响,公司201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13,057.72万元,同比下降7.08%;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5,168.97万元,同比下降15.90%;2016年前三季度年实现
营业收入10,437.8万元,同比上升了1.27%;2016年前三季度年实现净利润3,530.15万元,同比下降15.16%。如果当前宏观经
济环境和行业环境维持现状,甚至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产品的市场需求,使公司产品面临市场需求下
降的风险,进而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2)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是核心竞争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技术和产品研发,在
雕刻雕铣、水切割、激光切割、精密玻璃加工等应用领域具核心竞争优势。技术和产品研发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新产品市
场接受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地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在新产品开发的决策中出现方向性失误,或不能及时将
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或新产品不能快速被市场接受,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的未来增长。
   3)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20,971.72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业
绩水平的提高和研发实力的提升产生重大积极影响。但是,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实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前景、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产品方案等方面经过深入
的调研和缜密的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环境变化、进度把控、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引致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风险。同时,为补强生产环节和扩大盈利空间,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中的13,160.52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每年
将新增折旧或摊销金额约1,931.39万元。如果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
利润下滑的风险。
    4)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517.75万元。受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行业发展疲软,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
大市场占有率,也为帮助行业下游客户渡过难关,公司在审慎评估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实行赊货制度。但是,应收账款的增加
会增加现金流占用,加大坏账风险。
    基于前述风险,公司将立足市场需求,不断创新研发,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将继续提升营销服务
质量,加大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占有率;将继续梳理应收账款管理流程,优化信用政策,
形成全程信用跟踪管理,在销售和回款的各个环节,对应收客户款项进行实时追踪,并将回款率引入考核体系,加速应收账
款的回收;将加强内部管理,尤其是研发项目管控和产品质量管控,在研发项目管控方面要发挥整体决策和节点验收的作用,
在产品质量管控方面要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以此来降低或避免技术和产品风险,同时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
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创共赢的企业氛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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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03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汤同奎           境内自然人            34.38%         19,537,182        19,537,182

郑之开           境内自然人            30.42%         17,287,182        17,287,182 质押                    277,300

胡小琴           境内自然人             3.96%          2,250,000         2,250,000

上海玲隆鲸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          1,214,386         1,214,386
(有限合伙)

宋秀龙           境内自然人             1.36%           773,750           773,750

赵东京           境内自然人             1.36%           773,750           773,750 质押                      66,000

牟凤林           境内自然人             1.36%           773,750           773,750

朱令江           境内自然人             0.19%           109,871

毛贵有           境内自然人             0.16%            93,005

华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0.12%            69,633
能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朱令江                                                                    109,871 人民币普通股             109,871

毛贵有                                                                     93,005 人民币普通股              93,005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69,663 人民币普通股              69,663
能产品

朱芷缘                                                                     63,164 人民币普通股              63,164

吴明宏                                                                     53,800 人民币普通股              53,800

焦红燕                                                                     53,050 人民币普通股              53,050

张平                                                                       49,872 人民币普通股              49,872

江苏苏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8,600 人民币普通股              48,600

顾金地                                                                     47,240 人民币普通股              47,24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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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莹                                                                          42,857 人民币普通股                42,857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汤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奎先生系上海玲隆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上述
说明                                 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2019 年 4 月 18
汤同奎                  20,633,025         1,095,843                       19,537,182 IPO 承诺限售
                                                                                                     日

                                                                                                     2019 年 4 月 18
郑之开                  18,383,025         1,095,843                       17,287,182 IPO 承诺限售
                                                                                                     日

                                                                                                     2019 年 4 月 18
胡小琴                   2,250,000                  0                       2,250,000 IPO 承诺限售
                                                                                                     日

上海玲隆鲸投资
                                                                                                     2019 年 4 月 18
管理合伙企业             1,282,500              68,114                      1,214,386 IPO 承诺限售
                                                                                                     日
(有限合伙)

                                                                                                     2017 年 4 月 18
宋秀龙                    817,150               43,400                       773,750 IPO 承诺限售
                                                                                                     日

                                                                                                     2017 年 4 月 18
赵东京                    817,150               43,400                       773,750 IPO 承诺限售
                                                                                                     日

                                                                                                     2017 年 4 月 18
牟凤林                    817,150               43,400                       773,750 IPO 承诺限售
                                                                                                     日

                                                                                                     2017 年 4 月 18
其他                                                       2,390,000        2,390,000 IPO 承诺限售
                                                                                                     日

合计                    45,000,000         2,390,000       2,390,000       45,000,000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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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378,032.34元,同比上升1.27%。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发展进入新
常态,制造业的“寒冬”仍在持续,而公司下游客户为各类智能化、自动化加工设备制造商,在经济增速回落、下游行业需求
萎靡的情况下,公司业务受到了影响。
    前三季度,根据产品类型划分,控制卡产品实现收入53,493,841.85元,同比上升3.12%;一体机产品实现收入45,850,987.30
元,同比下降0.34%;配件及其他产品实现收入5,033,203.19元,同比下降2.85%。
    前三季度,根据销售地区划分,长三角地区实现收入29,833,575.53元,同比下降0.55%;珠三角地区实现收入 45,648,997.4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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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同比下降5.61%;环渤海地区实现收入 27,761,950.43元,同比上升17.76%;国外实现收入1,133,508.95元,同比上升0.31%。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① Mechatrolink-II总线伺服驱动器
    Mechatrolink-II总线伺服驱动器项目是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定位应用在3C、金属等精加工行业。项目产品采用总线技术、
支持23位编码器,升级了精插补算法、伺服控制算法、惯量识别算法等,性能有较大提升。该项目的研发成功,除了提升了
驱动器单品竞争力外,也将提升公司在相关行业的整体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对巩固公司产品在这些行业的地位具有积极作用。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00W、400W、750W、1000W的发布,并处于销售阶段。
    ② Phoenix运动控制平台项目
    公司针对综合运动控制平台的市场需求,自主开发了Phoenix运动控制平台项目。该平台是新一代开放式运动控制平台,
拥有全新的系统架构,具有较强的现场二次开发能力,理论上可以支持无限制组件扩展。该平台是行业运动控制业务的综合
性支撑平台,为公司未来产品多样化、网络化、智能化奠定了基础,将会让开发方式更加灵活,能将开发搬到客户现场,提
高沟通质量和降低沟通成本,能大幅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有效降低产品的定制成本,有效增强了用户粘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目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
    ③ 玻璃磨边上下料机械手项目
    玻璃磨边上下料机械手是根据客户对玻璃磨边后上下料的自动化需求而自主研发的项目。该机械手整机产品采用混合伺
服、三轴驱动,融合RC300机械手的优势,具有“定位精度高、位置校准快、换型时间短、取放速度快而稳、结构简单易维
护”等优势。其中该机械手针对0.33毫米以下玻璃,引入高响应伺服,较同行的取放速度提升20%以上。该机械手项目以3C
玻璃磨边行业为起点,在满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致力于追求系统的经济、简洁、可靠,为雕刻行业的转型升级贡献自己的
力量。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机械手行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处于销售阶段。
    ④Thunder平台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统一产品开发平台战略中的重要一环,设计目标包括进一步整合产品开发平台,提升产品稳定性、可靠性
和性能,增强扩展性和兼容性;项目成功后将能进一步提升开发效率,降低与之相关的产品的开发和维护成本。该项目目前
处于开发阶段。
    ⑤RTCP功能研究项目
    RTCP功能的核心是坐标偏置补偿。支持了RTCP功能,用户就不必为每台机床编写单独的加工程序,也不必因为机床参
数的稍许变化而重新编程,可以大大简化编程工作量,提高效率和灵活性。该项目处于预研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到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1,031.42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6.34%;上年同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
购金额1,285.91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9.56%。前五大供应商随着公司项目执行情况正常变动,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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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未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到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1,820.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44%;上年同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
1,554.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5.08%。前五大客户变化是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执行情况正常变动,符合公司的行业
特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不存在对单个客户依赖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2016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调整,2016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逐步有序地进行。2016年1-9月,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10,43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3,530.1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43.7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82%。
    ① 营销服务
    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遍布全国重点工业地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19个国内服务网点以及总部服务中心,
构建了全方位立体保障系统竭力为客户提供高效、迅捷的服务。公司注重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售前,直接与客户进行面对
面的交流,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配套适合的产品和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售中,面对客户对设备使用的不了解,利用
覆盖全国的服务体系,及时高效地派遣最为优秀的技术销售工程师进行安装及使用方面的培训;售后,针对客户遇到的各种
问题,通过总部服务中心和各地办事处,高效高质做好售后服务。
    ② 生产服务
    根据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合理安排采购和生产,控制库存。围绕公司质量定位,加强
员工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对采购、外协、生产、入库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做到“不接受不良、不制造不
良、不传递不良”,持续保持公司产品的高质量和高可靠性。
    ③ 技术创新
    跟踪市场需求,公司以持续的研发投入为依托,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已形成独有的核心技术体系,培养了具有丰富理论
和实践经验的核心技术团队,具备了很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覆盖了运动控制技术的主要方面,广泛应用于机
械加工、模具制造、广告制作、激光加工、水射流加工、玻璃石材加工等众多行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31项软件著
作权和7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0项,实用新型12项,外观设计17项。
    ④ 内部管理
    注重人才培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在研发考核体系中引入产品销售指标,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创新积
极性;通过构建、完善激励制度,提高供应链、行政、人事等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共创共赢的企业氛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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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在本
                                                       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本人
                                                       在上海玲隆
                                                       鲸投资管理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汤同奎                  合伙企业(有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诺                          19 日
                                                       限合伙)所持
                                                       有的份额以
                                                       及本人通过
                                                       玲隆鲸投资
                                                       间接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
                                                       开发售的部
                                                       分股份除
                                                       外),也不要
                                                       求发行人或
                                                       者玲隆鲸投



                                                                                                               1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回购该前
述股份或份
额。2、当首
次出现发行
人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发
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
行价格或者
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的股
票发行价格
之情形,则本
人所持有的
前述锁定股
份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
期为发行人
本次发行及
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
行人已发生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
价格指发行
人股票经相
应调整后的
价格。3、同
时,作为发行
人的董事长,
在遵守前述
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的前
提下,本人进
一步承诺,在


                                                  1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任职期
间内(于股份
锁定期结束
后),本人每
年转让的发
行人股份数
量将不超过
本人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 25%。4、
自锁定期届
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
人试图通过
任何途径或
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
行及上市前
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则
本人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格。若在本
人减持前述
股份前,发行
人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
本人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格经相应
调整后的价
格。5、不论


                                                 1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在发行
                      人处的职务
                      是否发生变
                      化或者本人
                      是否从发行
                      人处离职,本
                      人均会严格
                      履行上述承
                      诺。

                      1、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在本
                      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
                      的部分股份
                      除外),也不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郑之开                要求发行人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诺                           19 日
                      回购该前述
                      股份。2、当
                      首次出现发
                      行人股票上
                      市后 6 个月内
                      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
                      发行价格或
                      者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的
                      股票发行价
                      格之情形,则


                                                                              1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所持有
的前述锁定
股份的锁定
期将自动延
长 6 个月,即
锁定期为发
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之
日起 42 个月。
若发行人已
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收
盘价格指发
行人股票经
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3、
同时,作为发
行人的副董
事长及总经
理,在遵守前
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的前
提下,本人进
一步承诺,在
本人任职期
间内(于股份
锁定期结束
后),本人每
年转让的发
行人股份数
量将不超过
本人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 25%。4、
自锁定期届
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
人试图通过
任何途径或


                                                 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
                      行及上市前
                      已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若
                      在本人减持
                      前述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经
                      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5、
                      不论本人在
                      发行人处的
                      职务是否发
                      生变化或者
                      本人是否从
                      发行人处离
                      职,本人均会
                      严格履行上
                      述承诺。

                      1、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胡小琴                之日起 36 个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诺                          19 日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在本
                      次发行及上


                                                                             1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市前本人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
的部分股份
除外),也不
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前述
股份。2、当
首次出现发
行人股票上
市后 6 个月内
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
发行价格或
者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的
股票发行价
格之情形,则
本人所持有
的前述锁定
股份的锁定
期将自动延
长 6 个月,即
锁定期为发
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之
日起 42 个月。
若发行人已
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收
盘价格指发
行人股票经
相应调整后


                                                 1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价格。3、
                          自锁定期届
                          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
                          人试图通过
                          任何途径或
                          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
                          行及上市前
                          已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若
                          在本人减持
                          前述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经
                          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

                          1、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上海玲隆鲸                之日起 36 个
投资管理合   股份限售承   月内,不转让 2016 年 04 月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伙企业(有限 诺           或者委托他     19 日
合伙)                    人管理本合
                          伙企业在发
                          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前
                          已持有的发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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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股份,也
不要求发行
人回购该前
述股份。2、
当首次出现
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 6 个月
内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人的股
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人
的股票发行
价格之情形,
则本合伙企
业所持有的
前述锁定股
份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
期为发行人
本次发行及
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
行人已发生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
价格指发行
人股票经相
应调整后的
价格。3、自
锁定期届满
之日起 24 个
月内,若本合
伙企业试图
通过任何途


                                                 1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径或手段减
                          持本合伙企
                          业在本次发
                          行及上市前
                          已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则本合伙
                          企业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格。若在本
                          合伙企业减
                          持前述股份
                          前,发行人已
                          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合伙
                          企业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格经相应
                          调整后的价
                          格。

                          1、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牟凤林、宋秀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人管理在本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龙、赵东京   诺                          19 日
                          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


                                                                                 1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部分股份
除外),也不
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前述
股份。2、当
首次出现发
行人股票上
市后 6 个月内
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
发行价格或
者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的
股票发行价
格之情形,则
本人所持有
的前述锁定
股份的锁定
期将自动延
长 6 个月,即
锁定期为发
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之
日起 18 个月。
若发行人已
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收
盘价格指发
行人股票经
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3、
同时,在遵守
前述第 1 项和
第 2 项承诺的
前提下,本人
进一步承诺,


                                                 2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本人任职
期间内(于股
份锁定期结
束后),本人
每年转让的
发行人股份
数量将不超
过本人以直
接方式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在发行人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以直接方
式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以直
接方式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上市之日起
第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本人


                                                 2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以直
接方式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4、自锁
定期届满之
日起 24 个月
内,若本人试
图通过任何
途径或手段
减持本人在
本次发行及
上市前已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则
本人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格。若在本
人减持前述
股份前,发行
人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
本人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格经相应
调整后的价
格。5、不论
本人在发行
人处的职务
是否发生变
化或者本人
是否从发行
人处离职,本
人均会严格


                                                 2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履行上述承
                         诺。

                         一、自本公司
                         股票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
                         年内,若出现
                         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
                         格均低于公
                         司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合并
                         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
                         数÷年末公司
                         股份总数,下
                         同)的情形
上海维宏电
             IPO 稳定股价 (若因除权    2016 年 04 月
子科技股份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承诺        除息等事项     19 日
有限公司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格
                         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格应
                         做相应调
                         整),且公司
                         情况同时满
                         足《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
                         于回购等股
                         本变动行为
                         的规定(以下


                                                                                2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简称“预案启
动条件”),本
公司承诺将
依据《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
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预
案》(以下简
称“《股价稳定
预案》”)实施
股价稳定措
施。二、当根
据《股价稳定
预案》之规定
需实施回购
公司股份的
情况下,本公
司承诺将按
照如下程序
及要求实施
相关回购股
份之事宜:1、
本公司应在
预案启动条
件满足之日
起的 5 个交易
日内召开董
事会会议讨
论通过具体
的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经出
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后实施。2、
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


                                                 2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后,本
公司将依法
通知债权人,
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
等主管部门
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
或备案手续。
3、本公司回
购股份的价
格将不超过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 110%,
回购股份的
方式为集中
竞价、要约或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
4、若某一会
计年度内公
司股价多次
出现预案启
动条件的情
形(不包括公
司实施稳定
股价措施期
间及实施完
毕当次稳定
股价措施并
公告日后开
始计算的连
续 20 个交易
日股票收盘
价格仍低于
公司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


                                                 2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情形),本公
司将继续按
照《股价稳定
预案》执行,
但应遵循以
下原则:单次
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金
额不低于本
公司获得募
集资金净额
的 2%,和单
一会计年度
用以稳定股
价的回购资
金合计不超
过本公司获
得募集资金
净额的 8%。
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本公
司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
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5、
若本公司实
施回购股份
的措施之前
公司股价已
经不满足预
案启动条件
的,本公司可
不再继续实
施前述稳定
股价的措施。
三、倘若本公


                                                 2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未按照《股
                          价稳定预案》
                          执行稳定股
                          价之措施,则
                          本公司应遵
                          照其签署的
                          《针对在上
                          海维宏电子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过程
                          中所作承诺
                          之约束措施
                          之承诺函》之
                          要求承担相
                          应责任并采
                          取相关后续
                          措施。

                          一、自公司股
                          票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年
                          内,若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
                          均低于公司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汤同奎、郑之 IPO 股价稳定 资产(每股净 2016 年 04 月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开           承诺         资产=合并财 19 日
                          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
                          同)的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格


                                                                               2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格应
做相应调
整),且公司
情况同时满
足《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
于增持等股
本变动行为
的规定(以下
简称“预案启
动条件”),本
人承诺将依
据《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
《股价稳定预
案》”)实施股
价稳定措施。
二、当根据
《股价稳定
预案》之规定
需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
情况下,本人
承诺将按照
如下程序及
要求实施相
关增持股份
之事宜:1、


                                                 2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不影响公
司股权分布
始终符合上
市条件的前
提下,本人应
在股价稳定
措施启动条
件满足后 5 个
交易日内向
公司提出增
持公司股份
的方案,包括
拟增持的数
量、价格区
间、时间等。
在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披
露前述增持
公司股份计
划的 5 个交易
日后,本人将
依照《股价稳
定预案》实施
股份增持。2、
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价
格将不超过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公司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
110%,增持的
方式为集中
竞价、要约或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
3、若某一会
计年度内公
司股价多次
出现股价稳
定措施启动
条件的情形
(不包括控


                                                 2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股东实施
稳定股价措
施期间及实
施完毕当次
稳定股价措
施并由公司
公告日后开
始计算的连
续 20 个交易
日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
本人将继续
按照《股价稳
定预案》执
行,但应遵循
以下原则:单
次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低于
本人自公司
上市后累计
从公司所获
得的现金分
红的 20%,和
单一年度用
以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
不超过公司
上市后本人
累计从公司
所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有
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若下
一年度继续
出现股价稳


                                                 3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定措施启动
条件的情形
时,以前年度
已经用于稳
定股价的增
持资金金额
不再计入累
计现金分红
金额。4、本
人可选择与
公司及另一
位实际控制
人同时执行
稳定股价的
措施,亦可分
别执行。若本
人实施增持
股份的措施
之前公司股
价已经不满
足预案启动
条件的,本人
可不再继续
实施前述稳
定股价的措
施。三、倘若
本人未按照
《股价稳定
预案》执行稳
定股价之措
施,则本人应
遵照其签署
的《针对在上
海维宏电子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过程
中所作承诺
之约束措施
之承诺函》之
要求承担相
应责任并采


                                                 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取相关后续
                          措施。四、倘
                          若董事(不包
                          括实际控制
                          人、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未按
                          照《股价稳定
                          预案》执行稳
                          定股价之措
                          施,则本人应
                          当遵照《股价
                          稳定预案》第
                          五条之要求
                          以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
                          理人员)身份
                          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
                          施。

                          一、自公司股
                          票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年
                          内,若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
                          均低于公司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牟凤林、宋秀              计的每股净
龙、赵东京、 IPO 稳定股价 资产(每股净 2016 年 04 月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景梓森、张艳 承诺         资产=合并财 19 日
丽、韩雪冬                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
                          同)的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格


                                                                               3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格应
做相应调
整),且公司
情况同时满
足《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
于增持等股
本变动行为
的规定(以下
简称“预案启
动条件”),本
人承诺将依
据《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
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
《股价稳定预
案》”)实施股
价稳定措施。
二、当根据
《股价稳定
预案》之规定
需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
情况下,本人
承诺将按照
如下程序及
要求实施相
关增持股份
之事宜:1、


                                                 3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不影响公
司股权分布
始终符合上
市条件的前
提下,本人应
在预案启动
条件满足,且
公司、实际控
制人均已依
照《股价稳定
预案》的规定
采取了相应
的稳定股价
措施,但该等
股价稳定措
施实施完毕
后公司的股
票收盘价格
仍低于公司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
发生后 5 个交
易日内向公
司提出增持
公司股份的
方案,包括拟
增持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
间等。在公司
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前述
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 5 个
交易日内,本
人将依照方
案实施股份
增持。2、本
人增持公司
股份的价格
将不超过公
司上一会计
年度末经审


                                                 3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 110%,
增持的方式
为通过二级
市场以竞价
方式买入公
司股份的方
式。3、若某
一会计年度
内公司股价
多次出现股
价稳定措施
启动条件的
情形(不包括
本人实施稳
定股价措施
期间及实施
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
并由公司公
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
格仍低于公
司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情
形),本人将
继续按照上
述稳定股价
预案执行,并
应遵循以下
原则:单次用
于购买股份
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本人
在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
过去十二个
月从公司领
取的税后薪


                                                 3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酬累计额的
20%,和单一
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所动
用的资金应
不超过本人
在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
过去十二个
月从公司处
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
的 50%。超过
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但如
下一年度出
现股价稳定
措施启动条
件的情形时,
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
预案。4、若
本人实施增
持股份的措
施之前公司
股价已经不
满足预案启
动条件的,本
人可不再继
续实施前述
稳定股价的
措施。三、倘
若本人未按
照《股价稳定
预案》执行稳
定股价之措
施,则本人应
遵照其签署
的《针对在上


                                                 3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海维宏电子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过程
                           中所作承诺
                           之约束措施
                           之承诺函》之
                           要求承担相
                           应责任并采
                           取相关后续
                           措施。

                           "1、本人目前
                           未在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
                           企业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
                           其他公司或
                           者经济组织
                           中担任职务。
                           2、本人单独
                           控制的及/或
                           本人作为实
                           际控制人之
                           一的、除发行
                           人及其控股
            关于同业竞
                           企业以外的
汤同奎、郑之 争、关联交                   2013 年 04 月
                           其它企业,目                   长期   正常履行
开          易、资金占用                  18 日
                           前均未以任
            方面的承诺
                           何形式从事
                           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
                           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
                           活动。3、自
                           本承诺函签
                           署之日起,本
                           人单独控制
                           的及/或本人
                           作为实际控


                                                                            3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制人之一的、
                          除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
                          以外的其它
                          企业,也不
                          会:(1)以任
                          何形式从事
                          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
                          目前或今后
                          从事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
                          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
                          (2)以任何
                          形式支持发
                          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以外
                          的其它企业
                          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
                          动;(3)以其
                          它方式介入
                          任何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
                          成或者可能
                          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
                          活动。

上海玲隆鲸   关于同业竞   1、本合伙企 2013 年 04 月
                                                      长期      正常履行
资产管理合   争、关联交   业单独控制      18 日


                                                                           3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伙企业(有限 易、资金占用 的及/或本合
合伙)       方面的承诺   伙企业作为
                          实际控制人
                          之一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以外
                          的其它企业,
                          目前均未以
                          任何形式从
                          事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
                          业的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2、
                          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
                          本合伙企业
                          单独控制的
                          及/或本合伙
                          企业作为实
                          际控制人之
                          一的、除发行
                          人及其控股
                          企业以外的
                          其它企业,也
                          不会:(1)以
                          任何形式从
                          事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
                          业目前或今
                          后从事的主
                          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
                          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
                          形式支持发
                          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以外
                          的其它企业


                                                                           3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
动;(3)以其
它方式介入
任何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
成或者可能
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
活动。除前述
承诺之外,本
合伙企业进
一步保证:
(1)将根据
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确
保发行人在
资产、业务、
人员、财务、
机构方面的
独立性;(2)
将采取合法、
有效的措施,
促使本合伙
企业拥有控
制权的公司、
企业与其他
经济组织不
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发行
人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
(3)将不利


                                                 4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用发行人股
东等身份,进
行其他任何
损害发行人
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权益
的活动。本合
伙企业对因
违反上述承
诺及保证而
给发行人造
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
责任。1、本
合伙企业及
本合伙企业
所控股和
(或)参股
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
业以外的其
它企业将尽
量减少与发
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之间
发生的关联
交易。2、倘
若日后本合
伙企业及本
合伙企业所
控股和(或)
参股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以外
的其它企业
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
之间不可避
免地出现关
联交易时,则
本合伙企业
将确保:1)
实施关联交
易之前,双方


                                                 4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将依照市场
规则,本着一
般商业原则,
通过签订书
面协议,并严
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之规
定以及发行
人《公司章
程》以及《关
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内部
制度之要求
的方式和程
序履行关联
交易审批程
序(包括但不
限于回避表
决等);2)关
联交易价格
将依照与无
关联关系的
独立第三方
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
确保关联交
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3)
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披露
义务;4)保
证不利用本
合伙企业在
发行人中的
地位,通过关
联交易手段
为本合伙企
业谋取不正


                                                 4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当利益或损
                          害发行人及
                          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利益。

                          1、为持续地
                          分享发行人
                          的经营成果,
                          本人具有长
                          期持有发行
                          人股份之意
                          向。2、在本
                          人所持发行
                          人之股份的
                          锁定期届满
                          后,出于本人
                          自身需要,本
                          人存在适当
                          减持发行人
                          之股份的可
                          能。于此情形
                          下,本人预计
                          在锁定期届
                          满后第一年
汤同奎、郑之 股份减持承   内减持股份     2014 年 05 月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开          诺            不超过本人     21 日
                          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
                          总额的 25%,
                          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在
                          锁定期届满
                          后第二年内
                          减持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持有发行人
                          股份数量总
                          额的 25%,且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


                                                                                 4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价格。若在
                      本人减持发
                      行人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经
                      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3、
                      若本人拟减
                      持发行人股
                      份,将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
                      公告减持计
                      划。且,该等
                      减持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大宗
                      交易、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依
                      法进行。

                      1、为持续地
                      分享发行人
                      的经营成果,
                      本人具有长
                      期持有发行
                      人股份之意
         股份减持承   向。2、在本 2015 年 03 月
胡小琴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诺           人所持发行      06 日
                      人之股份的
                      锁定期届满
                      后,出于本人
                      自身需要,本
                      人存在适当
                      减持发行人


                                                                          4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之股份的可
能。于此情形
下,本人预计
在锁定期届
满后第一年
内减持股份
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
总额的 25%,
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在
锁定期届满
后第二年内
减持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持有发行人
股份数量总
额的 25%,且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若在
本人减持发
行人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经
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3、
若本人拟减
持发行人股


                                                 4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将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
                          公告减持计
                          划。且,该等
                          减持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大宗
                          交易、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依
                          法进行。

                          1、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
                          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
                          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汤同奎、郑之              费活动;4、 2013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开                        由董事会或      18 日
                          薪酬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5、
                          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
                          挂钩;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除


                                                                              4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之身份出
                          具前述各项
                          承诺以外,进
                          一步承诺不
                          会越权干预
                          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且不
                          会侵占公司
                          利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全体董事
                          和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自
                          上述承诺出
                          具之日至公
                          司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前,
                          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上
                          述规定时,届
                          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公司、汤同                1、《招股说明
奎、郑之开、              书》所载内容
牟凤林、宋秀              不存在虚假
龙、景梓森、              记载、误导性
张艳丽、余                陈述或重大      2013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坚、黄辉、任              遗漏之情形, 18 日
建标、赵东                且本人对《招
京、韩雪冬、              股说明书》所
张珊珊、陈                载内容之真
豫、乔梅娟                实性、准确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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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
责任。2、若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部门
认定《招股说
明书》所载之
内容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之情形,且
该等情形对
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
重大且实质
影响的,则本
人承诺将按
如下方式依
法购回本人
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开
发售的原限
售股份:(1)
若上述情形
发生于本人
公开发售的
原限售股份
已完成发行
但未上市交
易之阶段内,
则本人将基
于发售原限
售股份所获
之资金,于上
述情形发生
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按照
发行价格并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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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返还给网上
中签投资者
及网下配售
投资者;(2)
若上述情形
发生于本人
公开发售的
原限售股份
已完成上市
交易之后,则
本人将于上
述情形发生
之日起 20 个
交易日内通
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
系统回购本
人公开发售
的全部原限
售股份,回购
价格为发行
价格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或届
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以孰
高者为准)。
发行人上市
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
格做相应调
整。3、若《招
股说明书》所
载内容出现
前述第 2 点所
述之情形,则
本人承诺在
按照前述安
排实施原限
售股份购回
的同时将极


                                                 4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力促使发行
人依法回购
其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新股,并促使
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同时
实施公开发
售股份的其
他相关股东
依法回购其
已转让的剩
余全部原限
售股份。4、
若《招股说明
书》所载内容
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则本
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
失,具体流程
如下:(1)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或其他
有权部门认
定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且本人因
此承担责任
的,本人在收
到该等认定
书面通知后
三个工作日
内,将启动赔
偿投资者损


                                                 5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失的相关工
                         作。(2)本人
                         将积极与发
                         行人、相关中
                         介机构、投资
                         者沟通协商
                         确定赔偿范
                         围、赔偿顺
                         序、赔偿金
                         额、赔偿方
                         式。(3)经前
                         述方式协商
                         确定赔偿金
                         额,或者经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
                         关认定赔偿
                         金额后,依据
                         前述沟通协
                         商的方式或
                         其它法定形
                         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
                         容系本人真
                         实意思表示,
                         真实、有效,
                         本人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
                         监督,若违反
                         上述承诺,本
                         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1、本人单独
                         控制的及/或
                         本人作为实
                         际控制人之
汤同奎;郑之              一的、除发行 2013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见承诺内容   正常履行
开                       人及其控股      18 日
                         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将
                         尽量承诺减
                         少与发行人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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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股企
业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
2、倘若日后
本人单独控
制的及/或本
人作为实际
控制人之一
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
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与发
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之间
不可避免地
出现关联交
易时,则本人
将确保:1)
实施关联交
易之前,双方
将依照市场
规则,本着一
般商业原则,
通过签订书
面协议,并严
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之规
定以及发行
人《公司章
程》以及《关
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内部
制度之要求
的方式和程
序履行关联
交易审批程
序(包括但不
限于回避表
决等);2)关
联交易价格
将依照与无
关联关系的


                                                 5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独立第三方
                                                                 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
                                                                 确保关联交
                                                                 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3)
                                                                 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披露
                                                                 义务;4)保
                                                                 证不利用本
                                                                 人在发行人
                                                                 中的地位,通
                                                                 过关联交易
                                                                 手段为本人
                                                                 谋取不正当
                                                                 利益或损害
                                                                 发行人及非
                                                                 关联股东的
                                                                 合法利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971.7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9.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54.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 (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5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投资项目

一体化控制器产品                                                                   2017 年
                                           5,560.3              4,910.4                               2,550.7
升级及扩产建设项     否         5,560.36             1,013.99             88.31% 06 月 30    437.96             否        否
                                                6                    2                                     1
目                                                                                 日

                                                                                   2017 年
                                           4,146.9              3,097.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146.98              584.15              74.70% 12 月 31
                                                8                    4
                                                                                   日

                                                                                   2018 年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                           2,992.9              2,387.3
                     否         2,992.97              443.01              79.76% 06 月 30
项目                                            7                    4
                                                                                   日

                                                                                   2019 年
伺服驱动器产业化                           5,371.4              1,359.2
                     否         5,371.41              229.45              25.31% 12 月 31
项目                                            1                    4
                                                                                   日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否           2,900     2,900                    0     0.00%
关的营运资金

                                           20,971.              11,754.                               2,550.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971.72              2,270.6              --           --   437.96                  --        --
                                               72                   94                                     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20,971.              11,754.                               2,550.7
合计                      --   20,971.72              2,270.6              --           --   437.96                  --        --
                                               72                   94                                     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16 年 5 月 10 日
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会专字【2016】2671 号《关


                                                                                                                                    5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决定使
                    用募集资金 104,718,796.0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前三季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及时披露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使
其他情况
                    用、管理及披露,未出现违规情形。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在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
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报告期公司未分红。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5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1,446,482.47                      57,882,893.2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06,724.32                    5,114,949.00

    应收账款                                                 15,177,520.18                      12,575,183.57

    预付款项                                                     4,690,824.78                    1,695,531.6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843,431.09                    2,001,001.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386,215.86                      17,110,445.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677.12

流动资产合计                                                316,551,198.70                      96,391,681.3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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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5,932,198.45                    106,884,939.4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876,844.26                      8,035,110.6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0,943.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3,174.49                      1,127,468.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913,160.60                    116,047,518.33

资产总计                                 451,464,359.30                    212,439,199.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614,494.05                      8,334,557.12

    预收款项                               1,843,171.02                       703,868.5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890,775.09                      1,941,745.98

    应交税费                               2,077,841.34                      4,033,444.81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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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6,933.47                       464,703.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803,214.97                     15,478,320.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20,000.00                      3,2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20,000.00                      3,220,000.00

负债合计                          22,023,214.97                     18,698,320.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820,000.00                     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134,648.21                      2,237,448.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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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19,501,343.12                     19,501,343.1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2,985,153.00                  127,002,08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9,441,144.33                  193,740,879.3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9,441,144.33                  193,740,879.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1,464,359.30                  212,439,199.72


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之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之开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1,247,972.53                     57,882,893.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06,724.32                      5,114,949.00

    应收账款                                                    15,177,520.18                     12,575,183.57

    预付款项                                                     4,690,824.78                      1,695,531.6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843,431.09                      2,001,001.26

    存货                                                        27,386,215.86                     17,110,445.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677.12

流动资产合计                                                   316,352,688.76                     96,391,681.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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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25,932,198.45                    106,884,939.4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876,844.26                      8,035,110.6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0,943.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3,174.49                      1,127,468.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5,113,160.60                    116,047,518.33

资产总计                                   451,465,849.36                    212,439,199.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614,494.05                      8,334,557.12

    预收款项                                 1,843,171.02                       703,868.50

    应付职工薪酬                             2,890,775.09                      1,941,745.98

    应交税费                                 2,077,841.34                      4,033,444.8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6,933.47                       464,703.9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803,214.97                     15,478,320.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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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20,000.00                     3,2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20,000.00                     3,220,000.00

负债合计                                       22,023,214.97                    18,698,320.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820,000.00                    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134,648.21                     2,237,448.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01,343.12                    19,501,343.12

    未分配利润                                152,986,643.06                   127,002,088.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9,442,634.39                   193,740,879.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1,465,849.36                   212,439,199.72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986,312.86                        23,225,829.51

    其中:营业收入                         33,986,312.86                        23,225,829.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5,390,057.22                        19,628,858.84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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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0,125,420.07                          7,397,105.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2,664.93                           238,840.20

             销售费用                   3,035,281.34                          3,841,052.14

             管理费用                  13,424,169.20                          8,379,485.83

             财务费用                    -681,902.24                           -227,624.95

             资产减值损失                -805,576.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96,255.64                          3,596,970.67

    加:营业外收入                      2,649,926.37                         10,410,47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246,182.01                         14,007,448.3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694,184.27                          2,931,040.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51,997.74                         11,076,407.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51,997.74                         11,076,407.9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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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551,997.74                        11,076,407.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8,551,997.74                        11,076,407.9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58                               0.24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58                               0.246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之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之开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3,986,312.86                        23,225,829.51

    减:营业成本                                            10,125,420.07                         7,397,105.62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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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2,664.93                           238,840.20

         销售费用                       3,035,281.34                          3,841,052.14

         管理费用                      13,423,705.20                          8,379,485.83

         财务费用                        -682,928.30                           -227,624.95

         资产减值损失                    -805,576.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97,745.70                          3,596,970.67

    加:营业外收入                      2,649,926.37                         10,410,47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247,672.07                         14,007,448.3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694,184.27                          2,931,040.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53,487.80                         11,076,407.9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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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8,553,487.80                       11,076,407.9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59                              0.24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59                              0.2461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4,378,032.34                      103,064,953.98

    其中:营业收入                                 104,378,032.34                      103,064,953.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6,884,811.79                       69,496,960.59

    其中:营业成本                                  31,402,564.59                       32,348,101.0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2,095.56                        1,104,156.22

           销售费用                                 10,358,343.68                       11,337,272.38

           管理费用                                 35,404,563.52                       24,597,442.12

           财务费用                                 -1,376,967.24                         -724,912.96

           资产减值损失                                -25,788.32                         834,901.7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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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493,220.55                         33,567,993.39

    加:营业外收入                     14,038,268.34                         15,386,091.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1,531,488.89                         48,954,085.0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229,946.85                          7,343,112.7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301,542.04                         41,610,97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301,542.04                         41,610,972.3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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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301,542.04                        41,610,97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5,301,542.04                        41,610,972.3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846                               0.92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846                               0.924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04,378,032.34                       103,064,953.98

    减:营业成本                                            31,402,564.59                        32,348,101.0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2,095.56                         1,104,156.22

           销售费用                                         10,358,343.68                        11,337,272.38

           管理费用                                         35,404,099.52                        24,597,442.12

           财务费用                                         -1,377,993.30                          -724,912.96

           资产减值损失                                        -25,788.32                          834,901.7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494,710.61                        33,567,993.39

    加:营业外收入                                          14,038,268.34                        15,386,091.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1,532,978.95                        48,954,085.07
列)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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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6,229,946.85                        7,343,112.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303,032.10                       41,610,972.3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5,303,032.10                       41,610,972.3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051                              0.92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051                              0.9247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153,948.69                      110,199,758.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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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878,176.61                         14,896,648.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0,138.07                           489,443.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192,263.37                        125,585,849.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406,437.02                         32,328,806.0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2,760,544.37                         29,117,837.6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69,709.53                         18,032,928.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18,632.22                         10,061,095.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055,323.14                         89,540,66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6,940.23                         36,045,182.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1,227.60                           716,526.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1,227.60                           716,526.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203,415.44                         19,246,489.03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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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03,415.44                       19,246,489.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2,187.84                      -18,529,962.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7,220,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220,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9,318,477.08                       11,07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8,291.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46,768.40                       11,07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373,431.60                      -11,07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405.21                          14,261.3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3,563,589.20                        6,459,481.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882,893.27                       41,265,167.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1,446,482.47                       47,724,648.07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153,948.69                      110,199,758.32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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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878,176.61                         14,896,648.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0,091.73                           489,443.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192,217.03                        125,585,849.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406,437.02                         32,328,806.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2,760,544.37                         29,117,837.6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69,596.53                         18,032,928.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17,208.82                         10,061,095.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053,786.74                         89,540,66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8,430.29                         36,045,182.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1,227.60                           716,526.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1,227.60                           716,526.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203,415.44                         19,246,489.0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03,415.44                         19,246,489.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2,187.84                       -18,529,962.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7,220,2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220,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9,318,477.08                         11,070,000.00
的现金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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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8,291.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46,768.40                         11,07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373,431.60                        -11,07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405.21                            14,261.3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3,365,079.26                          6,459,481.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882,893.27                         41,265,167.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1,247,972.53                         47,724,648.07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