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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余坚)2019-04-1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余坚)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专业性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届满离任。2018

 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大会 1 次。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并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以专业的角度和丰富的经验,并基于客观、

 公正的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及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的议案或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1     十七次会议     (6)《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同意
    (2018.04.16)
                     酬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职务。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按时出席了

该次会议,对公司关于董事高管换届选举并提名候选人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同

意;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会议,就

公司年度报告、季报等定期报告事项、续聘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等进行了审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本人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按时出席了该次会议,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
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

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

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

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希望公

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更上一层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坚

                                                     2019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