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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8-05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维宏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28 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将关注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 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产品以及收购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情
况、市场宏观情况、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基本
面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
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如有,请及时披露
或予以针对性的澄清说明。
    回复:
    公司和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开通”)均从事工业
运动控制系统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都主要应用于数控机床领域。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雕刻机、雕铣机、加工中心、水射流切割机、激光切割
机、等离子切割机、火焰切割机、玻璃加工机床、工业机械手等,南京开通产品
主要应用于各类数控车床、数控铣床、车铣复合机床、加工中心等,双方产品具
有在应用领域中互补的特点。公司和南京开通在销售、采购、生产、研发等方面
也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
    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703.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6.54%,
其中南京开通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78.82%,原业务主体销量增加影响 77.72%;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 4,412.6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89.18%,
其中南京开通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270.06%,原业务主体销量增加影响 719.1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847.03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861.24%,其中南京开通纳入合并范围影响 260.47%,原业务主体销量
增加影响 599.61%。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和行业发展状况,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中“(五)主要的业绩
驱动因素”“(六)行业发展状况”中已有相关表述。
    公司除南京开通并表之外,基本面不存在其他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
露事项;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
点概念。
    2. 你公司于 7 月 29 日、7 月 30 日分别进行投资者接待活动,请结合投资
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说明“激光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得头
部客户认可”等回复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备客观数据支撑,是否存
在夸大性陈述,信息发布渠道是否合规,是否违法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回复:
    公司主要产品分布在雕刻雕铣领域和切割领域。在切割领域,公司核心产品
有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平面切割、管材切割)、水射流切割控制系统(平面二维
切割、五轴切割)、玻璃切割控制系统。
    根据中科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数据库统计,截至2020年底,激光切割设备企
业数量已超过800家,公司部分客户位列行业营收规模前列。2021年上半年激光
切割机市场行情相对较好,多数整机设备制造商出机量保持较高增长,公司激光
控制系统销售套数同比增长82%。以公司激光控制系统产品销售套数与当期激光
切割设备市场销售台数之比作为市占率,本期该指标明显提高。因此,不存在夸
大性陈述。
    上述信息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中已有相关表述,信
息披露渠道合规,不存在违法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3. 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7 月 22 日分别披露股东、董事减持预披露
公告,请核实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大股东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减持的情形。
    回复: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确认,公司董监高及
大股东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7 月 2 号                          2021 年 8 月 4 号
                                            买入股数 卖出股数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                         (股)       (%)
         董事长、控
汤同奎              30,920,891       34.01%                      30,920,891      34.01%
         股股东
         副董事长、
郑之开   总经理、控 26,269,091       28.90%                      26,269,091      28.90%
         股股东
         不在公司任
胡小琴                 3,530,000      3.88%             71,000    3,459,000       3.80%
         职
牟凤林   董事、高管      706,080      0.78%                         706,080       0.78%
赵东京   董事、高管      667,050      0.73%             90,000      577,050       0.63%
景梓森   董事
张艳丽   董事
顾煜东   独立董事
刘梅玲   独立董事
徐立云   独立董事
张珊珊   监事会主席
谢皓     监事
         职工代表监
乔梅娟
         事
刘明洲   董事会秘书
朱震棚   财务总监
合计            --    62,093,112    68.30%             161,000   61,932,112      68.12%

       上述人员中牟凤林先生的减持计划还尚未开始,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赵东京先生的减持计划已于 8 月 3 日实施完成;胡
小琴女士为公司外部股东,其减持计划于 12 月 7 日届满。两人近期出售公司股
票行为均属于个人对市场行情的判断,不存在炒作股价配合减持情形。

       若未来公司收到或知悉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业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将会持续关注相关主体的减持计划,督促相关主体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请核实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应披
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回复: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郑之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核实,其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