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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2016-05-24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
各项职权和义务,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
事会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等,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2015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议案

                                    1、审议《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议案》。
2015年2月25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      2、审议《关于批准会计师出具的四份报告 <内

                    议              部控制审核报告>、<申报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

                                    较表>、<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非经

                                    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2015年4月30日       第二届监事      议案》。
                    会第三次会      2、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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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度及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止 3 个月期间)的议
                                 案》。
  2015年5月25日     第二届监事   2、审议《关于批准会计师出具的四份报告 <内
                    会第四次会   部控制审核报告>、<申报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
                    议           较表>、<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非经
                                 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度及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的议
2015年 11月 18日    第二届监事   案》。
                    会第五次会   2、审议《关于批准会计师出具的四份报告 <内
                    议           部控制审核报告>、<申报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
                                 较表>、<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非经
                                 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八次董事会会议和六次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1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2
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到位。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5、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关联股东及公司子公司保证担
保、抵押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
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
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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