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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修订)2016-05-26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4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
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由于孙占刚先生暂时没有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交所要求,公司不
再将孙占刚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应
地将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议案 10.2 选举孙占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予以取消,并不再实行累积投票制。
     现将修订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
定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
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1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7 日 (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6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8 号(南郊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韦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待审核无
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 1、2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2
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 3 至 10 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
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高丰路 999 号,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1)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11
      2、投票简称:“雪榕投票”
      3 、 投 票 时 间 : 2016 年 6 月 15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雪榕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该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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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0     以下所有议案(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3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6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7     关于公司 201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
  8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00
 10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韦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1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4
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高丰路 999 号,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顾永康 倪欢欢    联系电话:021-37198681, 传真:021-37198897,
    邮箱:xrtz@xuerong.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6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 2016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
 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
 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1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8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韦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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