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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201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6-07-07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9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88      王向东


    2          01*****127      余荣琳


    3          01*****837      余贵成


    4          01*****622      诸焕诚


    5          01*****492      丁强


    6          01*****983      杨勇萍


    7          01*****149      陈建华


    8          01*****720      吴榕


    9          08*****728      天津天图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08*****896      德州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08*****426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08*****448      上海六禾之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7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高丰路 999 号
    咨询联系人:顾永康、倪欢欢
    咨询电话:021-37198681
    传真电话:021-3719889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