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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1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6-059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清明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
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全部采取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
超过 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具
体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后,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雪榕生物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660 万股(含)。在该范围内,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期间除
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
       特定对象认购的雪榕生物向其发行的股份持股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特定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特定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33,182 万元,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广东惠州日产 170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
1                                                 46,179            41,936
         间项目(第二期)

         贵州威宁日产 138.6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
2                                                 37,376            32,988
         车间项目

         山东德州日产 138.6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
3                                                 35,831            31,291
         车间项目

         山东德州日产 75 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车
4                                                 32,708            26,967
         间项目

合计                                             152,094           133,18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
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董事会编制《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管、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
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
回报规划》。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