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10 日、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授
信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就子公司山东
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事项确定金融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州开发区支行,并将最高授信额度调整为 20,000 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另外就公
司向上海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综合授信 50,000 万元事项,确定了金融机构的
名称、担保主体及具体授信额度的分配等,剩余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由董事
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具体情况如下:
最高授信
序号 贷款主体全称 金融机构 担保事项
(万元)
山东雪榕以土地〈德国用(2014)第 032 号〉、并追加厂
山东雪榕生物 中国银行德州
1 20,000 房及机器设备为此项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且公司提供连
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浦东发展 公司子公司上海雪榕食用菌有限公司、上海高榕生物科
15,000
银行奉贤支行 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广发银行股份
公司子公司上海雪榕食用菌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
有限公司上海 10,000
上海雪榕生物 保。
分行
2 科技股份有限
汇丰银行(中
公司 公司子公司上海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
国)有限公司上 10,000
保。
海分行
中信银行上海 公司子公司上海雪榕食用菌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
5,000
淮海路支行 保。
以上事项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越权的行为。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