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上海雪榕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人民币 5,820.0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54.96 万元。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 60827595_B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5,056.26 万元(含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2,543.04 万元(含利息收入、手续 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 年 5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农商银 行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专户金额(元) 资金用途 号 主体 专项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食用菌良种繁育 1 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奉贤 31050182360000000395 25,395,864.24 生产基地项目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日产 40 吨食用菌 长春 2 有限公司长春汽车 07175201040004221 4,995.97 工厂化生产车间 高榕 城支行 新建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 公司 310069037018800004584 29,568.33 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日产 90 吨金针菇 威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4 2406078019200039559 3.65 工厂化生产车间 雪榕 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项目 三、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自筹资 金总额为 6,025.5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 永华明(2016)专字第 60827595_B06 号《专项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由于近年华东地区食用菌工厂化产能释放较快,竞争相对激烈。而东三省气 候条件独特,食用菌需求量大、市场广阔,且食用菌产能相对不足,市场环境好, 且长春市相对于上海市劳动力等成本较低。将“日产 40 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 间新建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变更为长春市,更利于合理分布产能;有利于资 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对公司长远发展有利。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日产 40 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新建项目” 实 施地点由上海市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丙三十一路,相应地实施主体由公 司变 更为设立在长春市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相关信 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和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 预期金额,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顺序和金额进行 了明确,投入“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9,637.20 万元,相对于原计划,资金缺口较大。考虑到公司在金针菇工厂化种 植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管理先进、规模领先、人才储备充足等方面的优势,为了 进一步巩固金针菇行业龙头地位,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 加西南地区金针菇的产能,使公司全国产能布局更加合理,且为了更加合理有效 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决定将“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变 更为“日产 90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 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相关信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 铺底流动资金及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 意公司从“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提取剩余铺底 流动资金 1,281.95 万元(此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500 万元,已使用铺底流动资 金 218.05 万元),用于该项目日常生产经营,并同意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87.43 万元(含利息,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相关信息公司 已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 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0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70.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3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056.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28%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更项目(含 资进度(3) =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 (2)/(1) 益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 否 12,579.85 12,579.85 363.47 10,119.22 80.44% 2017 年 0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产基地项目 日产 40 吨食用菌工 厂化生产车间新建 否 17,037.91 17,037.91 5,807.24 17,228.68 101.12% 2017 年 06 月 30 日 否 否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8,000 18,000 0 18,000 100.00% 2016 年 05 月 19 日 是 否 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 工厂化生产基地建 是 9,637.2 0 0 0 0.00% 否 是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254.96 47,617.76 6,170.71 45,347.9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57,254.96 47,617.76 6,170.71 45,347.9 -- -- 0 0 -- -- 1、报告期末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除部分铺底流动资金外已基本完成投入。2017 年 7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节余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继续投入本项目,该项目将作为公司研发工作的主要平台,承担公司主要的研发项目。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2、2017 年 5 月,日产 40 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新建项目已完成投入及基本完工,并于 6 月 30 日前投产。由于该项目报告期末未形成销售,暂未实现 原因(分具体项目) 全年预定效益。 3、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与计划投资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公司决定变更本募投项目。 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和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期金额,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顺序和金额进行了明确,投入“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 9,637.20 万元,相对于原计划,资金缺口较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日产 40 吨食用菌工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厂化生产车间新建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丙三十一路,相应地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设立在长春市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况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6,025.55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7 月 12 日,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87.43 万元(含利息)。募集资 原因 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1、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预算控制募集资金投入。 2、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加剧,公司可选择余地大,议价能力强,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供应商,因此实际投入金额低于计划投入金额。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有效的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和存款利息。 报告期末,除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暂未使用完毕外,其他项目已基本使用完毕。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未使用资金主要为铺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流动资金及少量节余资金,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投入本项目。2017 年 7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金用途及去向 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报告期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行性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 (3)=(2)/(1) 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金额(2) 大变化 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 日产 90 吨金针菇工 工厂化生产基地建 9,637.2 0 9,708.36 100.74% 2016 年 09 月 30 日 1,759.74 否 否 厂化生产车间项目 设项目 合计 -- 9,637.2 0 9,708.36 -- -- 1,759.74 -- -- 1、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和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由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顺序和金额进行了 明确,投入“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9,637.20 万元,相对于原计划,资金缺口较大。 考虑到公司在金针菇工厂化种植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管理先进、规模领先、人才储备充足等方面的优势,为了进一步巩固 金针菇行业龙头地位,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加西南地区金针菇的产能,使公司全国产能布局更加 合理,且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决定将“日产 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为“日产 90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2) 由于近年华东地区食用菌工厂化产能释放较快,竞争相对激烈。而东三省气候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条件独特,食用菌需求量大、市场广阔,且食用菌产能相对不足,市场环境好,且长春市相对于上海市劳动力等成本较低。 公司决定将“日产 40 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新建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变更为长春市,更利于合理分布产能;有利于 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长远发展有利。 2、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 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披露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因未达到整年度生产,未达到全年承诺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