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9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1 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