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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7-100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到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仍在实施过程中,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
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自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上海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园区”)根据有关
规定,为了推动生物科技园区整体转型升级,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复合利用,决定
收购生物科技园区内部分企业用地。
    公司为支持生物科技园区整体转型升级,公司与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美谷”)、上海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于近日签订《土
地及房屋建筑物转让框架协议》,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高丰路 999 号、高丰
路 969 号的土地及房产和全资子公司上海雪榕食用菌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奉贤
区高丰路 980 号土地及房产转让给东方美谷,宗地面积约 140.16 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签署
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